各用工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发展,依据《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及《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管理的补充规定》,现对我校2013—2014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 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分固定岗和临时岗两种。 1、固定岗:包括助管、助研、助教、劳务等。 2、临时岗:包括临时用工、假期用工,以及创意实践、专业技能、勤工助学项目等。 二、2013—2014学年度勤工助学工作时间 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时间从2013年7月
8日—2014年6月30日之间。 固定岗位:非假期时间,学生非假期时间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作原则上每月不超过50小时。 临时岗位:寒、暑假或根据用工单位实际工作要求。 三、岗位申报程序及说明 1、各用工部门和学院需结合上一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岗位,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现在已有岗位数。如在现有岗位上增加数量,需详细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补充表格》(见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网站“下载专区”栏目)。 2、助管类岗位工作周期为5个月或10个月,保洁岗位工作周期为3个月,其余岗位视具体工作情况而定。研究生主要参加兼职辅导员、助教岗位,确因专职工作人员不足,或对专业性要求高,本科生无法胜任的可设立研究生助管岗位。原则上不设立研究生助研岗。各用工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预留一部分新生岗位。 3、根据岗位设置,填写《太原理工大学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固定岗或临时岗)》(见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网站“下载专区”栏目),填写项目内容要完整。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分别上报,每个临时岗位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格,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学生处(打印版一份、电子版发邮箱)。 4、学生处汇总并审批2013—2014学年度用工计划。 5、经审批通过后的用工计划要通过“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系统”进行招聘计划提交、信息发布、面试、录用、管理、报酬表打印、用工后考核评价及工作时长认定等各项工作。 四、对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要求 1、必须为我校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责任心,学有余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注册时只能使用本人学号和姓名,不得使用他人信息注册,一经发现将取消在校期间勤工助学资格。 五、岗位申报时间 2013年5月24日—5月30日 联系人:耿老师
丁老师 电
话:6011040 E-mail:qgzx@tyut.edu.cn
学生处
201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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